城市商業街具有人員流動大且較集中的特點。商業街照明亮化工程除了要滿足人們交通和識別目標的需求外,還應起到消費者購物導向作用,用光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購物環境。
有人說商業街的亮化工程可以亮一點、顏色可以鮮艷一點、多用動態照明效果等等。在這樣的理念影響下,商業街的亮化似乎沒有了約束。于是往往就不遺余力地堆砌各種燈光來烘托商業氛圍,商業街大多都會被搞得五光十色、五味雜陳,這樣的景象讓人眼花繚亂,影響行車交通安全或人的購物欲望。
商業街是人們休閑放松的場所,來此逛街的人需要的是和諧舒適的氛圍,散光以及眩光的污染會把人“嚇跑”。
不管是商業街區,還是商店門頭,它們的亮化設計都有一定的原則,需要考慮整體環境氛圍,考慮顧客的心理感受,認為商業街就應該明亮刺激和充滿動感是一種膚淺甚至是錯誤的認識。
商業街是個希望讓人長時間停留的地方,所以整個亮化工程設計都應從人能夠接受且欣賞的角度考慮,根據舒適感受、駐留成因、視覺興奮點規劃、商業美學心理等方面來策劃照明。
此外,商業街亮化工程應體現建筑特點和街區特性;照明應保障有足夠的亮度和照度均勻度,不能有暗區、盲區,防止不安全事故發生;不應設置頻閃頻率高的動態光源,避免給行人的視覺帶來不適感。